为进一步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》要求。
现将APP备案必要性通知如下:
1.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APP主办者,应当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》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(国务院令第292号)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,未履行备案手续的,不得从事APP互联网信息服务。
2.在2024年3月31号后,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、分发平台将不得为未履行备案手续的APP提供网络接入、分发等服务。
1.2023年9月1日前已经开展业务的APP,需要2024年3月31号前完成备案手续。
2.对于已履行网站备案手续的,请在APP设置界面填写相关备案信息
如您的主体有上传的APP应用进行分发,请依照相关法规要求,尽快完成备案手续。